为推进粤蒙、沪蒙“百万人互游”和京蒙协作旅游倍增计划,内蒙古自治区出台“旅游专列、包机”和“旅游招徕”两项专项奖励政策,对组织旅游包机、专列及招徕区外游客的旅行社企业予以奖励。
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张文俊介绍,“引客入蒙”政策执行时间为2023年春秋冬季和2024年春季,区内外旅行社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。
“引客入蒙”按照以下标准予以奖励:通过专列方式,一次组织300人(含)以上到内蒙古的直达旅行团,给予单程单列4万元奖励;通过包机方式,从区外和国外一次组织100人(含)以上乘坐同一飞机、自同一出发地直达内蒙古的旅行团,按照每航时3万元(含税)对单程单架给予奖励,超过30分钟(含)且不足60分钟的按1航时计算,单程单架最高不超过10万元。同时,旅游专列、包机团须在内蒙古至少住宿1晚并游览1个A级景区;在政策期内,旅行社企业招徕区外入内蒙古过夜游客累计500人(含)以上的,按照每人2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;在四星级旅游饭店住宿1晚、游览1个收费4A级景区的,按照每人5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。观看1台(含)以上驻景区收费演出项目的额外再给予每人10元补贴。
张文俊表示,内蒙古将通过实施上述奖励政策,进一步稳定旅游市场预期,调动区内外旅行社企业大力招徕旅游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提升区外客源的开拓力度,持续扩大内蒙古旅游业的知名度和吸引力。(徐红梅)